为确保参展商茶叶质量安全,引导茶企做优茶品牌,提升茶产品市场竞争力,2024“优质好茶”评比继续举办,有关事宜如下:
一、评审机构
本次评选活动将邀请国内知名茶叶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组,通过密码评审,评出获奖茶叶。
二、奖项设定
1、茶叶产品质量综合评定,对品质优秀和优良者分别颁发特别金奖、金奖、银奖、优质奖。
2、展会现场设置“优质好茶”评比结果公示榜(内容包括:企业名称、品牌、产品名称、展位号等)各荣获者提供图片、文字简介、样茶、精美包装盒等;
三、时间安排
4月19日:终止送样,茶样编码封存;
4月20日:茶叶产品质量审评(初评,复评);
4月22日:评审结果综合评议、评审组确认结果;
四、评审规则
坚持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推评兼顾、优中取优。
五、参评要求
1、本届参展商、参展团组成员单位,非参展商不得参评;
2、拥有独立注册的商标、品牌。具有茶叶生产相关资质条件和自有产品,须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(SC证或有效期内营业执照)等。
六、参评细则
1、参评产品说明:六大基本茶类(绿茶、白茶、黄茶、乌龙茶、黑茶、红茶)、再加工茶(紧压茶、花茶等)以及袋泡茶。
2、必须是单位企业实际在售产品,严禁参评单位购买并非本单位生产的茶叶参加评比,否则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参评或获奖资格;
3、每款产品报送数量为500g(分两个独立包装,每包250g,一份用于审评,一份留样展示,备查),参评茶样须有完整产品外包装,外包装应确保完好,无破损,漏气等,切忌用透明塑料袋或有其他异味的简易包装,以防污染变质,从而影响评审结果;
4、所有参评产品均需是2024年1月1日之后所生产的新茶(其中黑茶、普洱茶、乌龙茶、花茶除外,但生产日期不得早于2023年1月1日)。对于无法准确判断生产日期的产品,一律不予参评;
5、参评报送产品应同时提供以下材料:
参评企业简介(电子版 300字以内);
参评企业的注册商标标识图案及介绍(电子版1份);
参评茶样产品及包装介绍(电子版 200字)。
七、评审说明
茶叶产品质量审评按照《GB/T 23776-2018茶叶感官审评方法》具体执行,主要按照外形(干评)和内质(湿评)两大项进行审评。具体采用“五项因子审评法”,即外形,汤色,香气,滋味,叶底。